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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轉知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相關訊息

一、有關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2次修正案,業已公告於本(111)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修正項目如下:
(一)國語朗讀 (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等3項目,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1.eduweb.tw)。
(二)另原住民族語朗讀命題修正部分,亦於「朗聲四起」網站(https://alr.alcd.center/lobby)公布,供各競賽單位參閱,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二、另原住民朗讀文稿檔案業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於「朗聲四起」網站及111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另於111年10月6日完成第2次修正並公告。若因方言別需修正原住民族語朗讀文稿者:
(一)請依既有版面格式修正,準備1式6份A3大小之文稿(以A3白色140磅模造紙印製),修改部分請以「粗體字,加底線」繕打處理,並於文稿背面右下角張貼浮籤。
(二)請各競賽單位於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前將紙本郵寄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莊晴雯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將WORD及PDF電子檔傳至電子信箱:181017@ms.tyc.edu.tw,標題請註明「111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個別化文稿-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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