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學期通識學分抵免申請及申請免修英文
8/28~10/4 通識學分抵免申請
準備以下書面資料並依序擺放,用迴紋針或燕尾夾等,不用裝訂
1.本校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系所請蓋章)
2.前一學校的成績單正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
3.抵免科目的教學大綱(或課程大綱或教學計畫書)
EX:楊同學申請OO大學已修畢取得學分之中文閱讀與表達(一)抵免本校國文(一),請準備中文閱讀與表達(一)的教學大綱或教學計畫書,若申請多科,請照申請表科目排序呈現,以利授課教師後續審查。
9/11~9/15申請免修英文
大學部一年級新生、復學生或轉學生,得申請免修英文
一、免修英文課程申請表
二、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一)英語系國家居留地高中以上至少二年成績單。
(二)英語檢定測驗成績證明文件正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成績兩年內取得始為有效:成績須達多益750分(或其他同等能力之測驗成績)以上者。
符合前列資格所獲得之免修英文學分,須自行再選修其他外文課程,以補足通識教育課程28 學分之要求。
本校規定https://gen.ntsu.edu.tw/var/file/25/1025/img/679/16021906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