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體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推選及去職細則」規定辦理。
二、候選人(自選或推薦)登記等相關事宜如下:
(一)登記資格:候選人應具本校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資格。
(二)推薦人資格:本校專任教師均可推薦。
(三)登記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23日(星期二)中午12 時止。
(四)登記地點: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登記時應繳交「國立體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候選人登記表」(如附件)。
三、推選會議與方式:
(一)選舉會議日期: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中午12時10 分。
(二)選舉會議地點: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教學研究大樓五樓508室)。
(三)選舉程序:候選人依姓氏筆畫順序發表通識教育理念,時間以每位10分鐘為限,並做現場詢答,所有候選人完成詢答後立即進行票選。
(四)投票方式:由通識教育中心全體專任教師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將得票數最高之2至3人名單,依姓氏筆畫順序陳請擇聘兼任之。
(五)新任中心主任訂於111年2月1日(星期二)起聘,任期3年。
四、檢附本案公函、國立體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候選人登記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