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學期「獎勵學生參加資訊證照檢定辦法」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月23日止

        凡於本年度參加本校TQC資訊專業證照檢定學生,若尚未申請者,皆可依辦法申請,相關表件詳如辦法,唯本學期辦理之測驗尚未頒發證書,如需申請者請先填送申請表(證書除外)之相關資料洽本中心辦理。

通識教育中心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