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推選細則之規定辦理
二、本項中心主任推選事宜如下:
(一)候選人(自薦獲推薦)登記日期與地點:
1.資格:候選人應具本校諄任副教授以上資格但本校專任教師皆可推薦之。
2.日期:即日起至100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3.地點:本校教學大樓五樓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楊文碩先生收)。
4.登記時請先填妥本項中心主任候選人登記表。
(二)推選會議日期與方式
1.時間:100年6月2日(星期四)中午12點30分。
2.地點:本校教學大樓三樓315室。
3.方式:候選人依姓氏筆畫順序發表通識教育理念,時間以每人10分鐘為限。
4.投票:由通識中心全體專任講師(含)以上教師以無記名方式投票,每票得圈選一人。
(三)旨揭中心主任推選細則與候選人登記表業置於通識教育中心網頁,請逕行下載参辦。